要有效有序貫徹特區政府的全面和長遠發展策略,特區政府必須大膽和創新地在不同範疇推動政策和制度改革。政府有需要大幅加強其策略和政策研究的能力,密切與社會各界互動,和虛心聽取來自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考慮到香港本身從事長遠和宏觀發展策略的人才非常短缺,在研究過程中,有需要與內地的專家學者進行合作、相互借鏡。政府內部那股仍然緬懷“積極不干預”和“小政府、大市場”等過時的管治思維的陋習必須盡快消除。
與此同時,我留意到部分人仍然對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和中央對香港的指導和“規劃”懷抱抵觸情緒,在消極抵制心態下設置各種大大小小的障礙。必須承認的,是有些人對宏觀和長遠策略研究不熟識,認為過於“假大空”,沒有實用價值,因此採取輕視甚至蔑視態度。畢竟在長時間的港英政府的管治中,部分人習慣甚至認同了一種“漸進主義”(incrementalism)或者 “得過且過”(“muddling through”)的管治理念,不相信“長遠謀劃”或者對此沒有信心。
然而,在宏觀和長遠戰略思維不足的情況下,香港很難擘畫長遠和全面的發展路向,更遑論將香港的發展策略與國家的發展戰略銜接。在推動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方針時,特區政府的核心領導必須具備強大的戰略思維,更要團結一致、強化共識,步調一致,對其他相關官員加強感染、督導和問責,確保政府的政策全面和準確落實。其他高層官員的戰略思維也需要通過培訓不斷提高。同時,要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讓改革取得最大的效果。
毋庸置疑,要用創新和大膽的姿態推動香港的全面和長遠發展,特區政府不能因循守舊、故步自封,必須不時按照需要對香港的制度和政策進行重大的改革。這些改革涉及的範疇頗廣,包括管治架構和治理方式的改革,以配合一個奮發有為和積極參與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政府的需要,務求建構一個高效和有創新思維的政府。
這方面的工作包括建立更多元化和有韌性的政府與商界和社會互惠合作的紐帶和機制,讓政府擁有更強大的動員商界和社會各界的資源的能力;包括賦予政府更大的法定權利克服各種既得利益集團和勢力對政府的政策和改革的阻撓;包括改革那些對香港全面和長遠發展和推進社會公平公義有利的財政政策、教育政策、土地房屋政策、產業政策、勞工福利政策和各種監管手段;包括廢除那些窒礙高效施政的規章制度,讓政府可以放手大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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