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3日電/據新華社報導,記者7月22日從國家文物局獲悉,中宣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和旅遊部、應急管理部、國家文物局五部門發布關於加強汛期文化遺產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通知,部署在汛期加強不可移動文物、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等各類文化遺產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古建築、古遺址、古墓葬、石窟寺、近現代代表性建築、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村鎮、傳統村落以及園林、古樹名木等的安全隱患排查,在危險地段設立明顯的警示標牌,避免因暴雨、洪澇、損壞等對文化遺產和周邊人員造成二次傷害。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搶險救災,將文化遺產損失降到最低。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和文化遺產損害的,各級相關部門要盡快開展受損文化遺產的修繕修復和擋水防淹、防洪排澇等設施改造,整體提升文化遺產抵禦災害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