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工作調度、加強對下指導,切實提升專項監督工作質效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高質量發展和狠抓落實的重要指示精神,強化對全省專項監督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工作調度,著力提高專項監督質量和水平。
定期開展分析研判。採取“月調度、半年研判、年總結”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強對專項監督過程的調度,先後多次召開專項監督工作調度會,總結工作經驗、分析突出問題,對監督重點不突出、發現問題數量波動較大等的地區或單位,加強工作指導,督促提高工作質量。定期分析研判專項監督面上存在的共性問題,結合新任務新要求,有針對性地制定監督任務清單並印發,指導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照單開展監督,進一步提高監督發現問題的精準度。
定期開展質量評查。抽調黨風政風監督、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等部門人員組成質量評查組,直插縣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圍繞監督發現問題的數量和質量、問題線索轉立案質量、談話質量和效果、紀檢監察建議的必要性針對性規範性等情況,每季度開展質量評查,著力發現和糾正監督數據不實、監督質量不高等傾向。對評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在面對面反饋、督促立行立改基礎上,印發通報點名道姓批評,督促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對照開展自查。
定期開展考核評價。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統一、考核人與考核事相統一、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統一,研究制定對省紀委監委本級各監督檢查室、派駐機構和各市(州)紀委監委的考核評價方案,認真組織開展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評先選優等的重要依據,推動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提高專項監督工作質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