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5日電/據新華社報導,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自然資源部關於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深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意見》,對我國深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以充分發揮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平台作用,助力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是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的一項空間治理活動,它在一定區域範圍內,統籌推進農用地整理、建設用地整理、生態保護修復等,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優化農村地區國土空間布局,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和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助推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城鄉融合發展,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自然資源部生態修復司司長王磊介紹,2019年以來,自然資源部部署開展了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共指導25個省實施356個以鄉鎮為單元的試點,還支持了浙江寧波、廣州從化、福建泉州、廣西崇愛高速公路沿線等不同尺度的56個試點。此外,各地自行開展了892個以鄉鎮為單元的試點。截至2023年底,全國1304個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累計投入資金4488億元,完成綜合整治規模378萬畝、實現新增耕地47萬畝、減少建設用地12萬畝,形成了一系列可推廣、可復制的寶貴經驗,在“保護農耕肌理,留住鄉韵鄉愁;釋放發展空間,助力鄉村振興;修復生態基底,提升人居環境;深化制度改革,共享土地紅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已成為優化空間布局、服務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平台。
此次出台的意見明確,堅持省負總責,由省級制定實施意見或管理辦法;縣級統籌謀劃,合理劃分實施單元;鼓勵群眾全過程參與,科學編制實施方案;依法依規開展項目立項、實施、驗收等工作,落實後期管護責任,做好地籍調查和確權登記。其中,對實施單元劃分、國土空間規劃銜接、實施方案審批等提出了具體要求,為各地開展工作提供了清晰路徑。
意見還提出,在保持空間布局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可對土地開發利用方式進行局部微調、統籌優化。具體而言,針對農用地集中連片整治、建設用地整理、自然生態本底保護修復等主要整治內容,明確了整治目標、任務、支持政策和底線要求,並對整治工作中“三區三線”優化微調、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政策運用做出詳細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