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7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貴州省市場監管局日前出台《貴州省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規程(試行)》,對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程序、審查責任、審查時限、方法路徑等作出詳細規定。
《工作規程》規定,起草單位可採取召開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以及實地走訪、函詢等方式,聽取利害關係人關於公平競爭影響的意見。對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起草單位應當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對政策措施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可以咨詢法律顧問、專家學者、專業機構的意見,並進行充分論證。起草單位不得以徵求行政機關意見、會簽、集體審議等方式代替徵求利害關係人意見、代替公平競爭審查。市場監管部門收到提請會審材料後,原則上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書;對內容複雜或存在較大爭議的,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
《工作規程》將進一步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規範行政行為,切實保障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