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就是責任,責任必須擔當”
回顧自己工作過的多個崗位,王志民說:“不管在什麼崗位,我們都要盡職盡責,崗位就是責任,責任必須擔當。”
2021年11月,王志民擔任昆明市紀委監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組長,此時,國有企業債務風險背後的深層次問題也開始集中顯現。2023年,十二屆市委第5輪巡察發現了市國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昆明某置業有限公司原執行董事和某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接到問題線索後,王志民帶領專案組多次找和某所在公司班子成員和知情人瞭解情況、收集證據,並與市國資公司紀委協同開展案件查辦工作。調查發現,和某為完成公司經營任務,通過其妹夫萬某的“門路”從事煙煤貿易。由於和某沒有正確履行經營管理責任,致使該置業有限公司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期間的五筆煙煤貿易出現嚴重問題,國有資產損失300多萬元。
“國有企業領導違紀違法犯罪案件屢屢發生,透露出其法律意識淡薄、廉潔意識缺乏和管理鬆弛、權力失控等問題。”案件辦結後,王志民帶領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結合實際完善市屬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辦法,推動從源頭治理國有企業。
“怎樣才能把紀檢監察監督與國資監管、企業內部監督、巡察監督貫通協同起來,以監督強監管、促治理?”這是王志民在工作中常常思考的問題。他帶領同事們經過不斷學習與探索,制定了《國資監管與派駐監督協同工作辦法(試行)》《紀檢監察組與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貫通工作辦法(試行)》,實行“領辦案件+實戰教學+交辦線索+督促指導”等措施,先後聯動市屬企業紀檢監察部門查處47起違紀違法案件,清退糧食企業違規套取省級糧食動態儲備補貼300多萬元,收繳違紀違法款項和挽回國有資產損失近300萬元,收回被違法占用的國有資產1000餘萬元,督促案發單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