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0日電/網評:美國打“恐嚇牌”是自暴其醜
來源:大公報 作者:陳凱文
繼2021年發出所謂的警示之後,美國國務院、財政部、商務部、農業部及國土安全部日前又再向美國公民和商界發出“更新版警告”,恐嚇在香港從事商業活動和旅遊時可能面臨人身安全和法律風險。該文件宣稱香港3月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涉及“與外部勢力勾結”、洩露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的條文廣泛而模糊,又宣稱一般機構對政府政策或當地客戶進行盡職調查,跟本港及他國政府官員、記者或非政府組織聯繫,也有機會觸犯法例。此外又稱港商可能會因為協助美國制裁的國家或個人、協助恐怖組織偷運貨物,以及偷運芬太尼而觸犯法例。
誠如之前的文章所言,美國利用這樣的所謂警告,“唱衰”香港的經濟環境,根本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其真實目的是在“以港遏華”,意圖遏制我國的綜合國力提升。畢竟世界現正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美國為保其單邊霸權,正在不斷調整對華策略,特別是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令亂港勢力在2019年策動的“港版顔色革命”流產後,境外勢力無法再像過去一樣,試圖利用其傀儡奪取香港實質治權,於是改變策略。他們先是意圖以制裁香港公職人員的方式,向特區政府施壓,發現結果不奏效之後,便改打“經濟牌”,恐嚇外企可能會誤墮法網,以此阻撓對方到香港投資,甚至是呼籲外企撤資。
故意抹黑香港恐嚇外企
正因如此,任何不帶政治偏見的人,都會發現美國的所謂警告,根本是故意誤導。先說洩露國家秘密,國安條例對此有著清晰的法律定義,分別為:(a)關乎中國或特區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b)關乎中國國防建設或中國武裝力量的秘密;(c)關乎中國外交或外事活動的秘密、關乎特區對外事務的秘密,或中國或特區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d)關乎中國或特區經濟或社會發展的秘密;(e)關乎中國或特區科技發展或科學技術的秘密;(f)關乎維護國家安全或特區安全或偵查罪行的活動的秘密,(g)關乎中央與特區之間的關係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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