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4日電/據大公報報導,9月6日,美國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一份針對香港的“商業警告”,羅列在港美企面臨所謂的法律、監管、營運、財務和聲譽風險。
“警告”指出,在港美企可能會因為觸犯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而遭受“更嚴格的審查、潛在的財務處罰和法律行動”。不出所料,西方媒體再搬出“香港玩完”論大肆炒作。
美國的“商業警告”顯然是出於政治動機,其陳述完全不符事實。美國對港的輿論宣傳招數,不外乎借西方媒體大肆渲染,把針對極少數反中亂港分子的國安法律,歪曲為“損害香港法治”、“不利營商”云云。
筆者過去曾多次指出,西方社會對英美甚至韓國等地的國安法,不曾有過如此負面的評述。
美國政府在帶風向的過程中,會訛稱香港國安法條款隨意針對企業,並要求企業對於投資香港要三思。美方的做法究竟所為何事?香港特區實施的國安律法,只是針對政治動亂和暴動,僅針對顛覆中國對香港行使合法主權的行為。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撥亂反正,商業活動重拾朝氣。
然而,美國卻扭曲事實意圖把香港描繪成“警察之都”,把特區政府應對“黑暴”的合理舉措抹黑為“濫權”,進而宣稱是“隨意、無理打擊外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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