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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不得已擊斃施襲者對家屬警員均屬不幸
http://www.CRNTT.com   2024-09-24 12:52:06


  中評社北京9月24日電/網評:不得已擊斃施襲者對家屬警員均屬不幸

  來源:大公報 作者:董光羽

  一名38歲患思覺失調男子,早前懷疑病發,於北角的寓所內襲擊家人,更一度持刀衝向警員,最終被開槍擊斃。涉事男子的家屬,於剛過去的星期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外抗議,稱後悔報警,並批評警方過度執法。今次事件,無疑是一宗悲劇,出現了大家都不想見到的結局,對家屬和警方而言,都是艱難和不幸的。

  家屬固然希望知道真相,社會亦希望知道,警方未來在處理類似事件時,是否有可以改善之處。正因為社會各界對事件的關注,警務處處長已公開表示,將在提交調查報告予死因庭時建議召開死因研訊。筆者認為,大家應當對現有機制有信心,讓死因庭確定死者的死因及肇事情況,並就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作出建議。

  就此不幸的事件,筆者同情死者的遭遇,同時亦理解死者家屬面對最親的親人離世,一時不能接受,有較大的情緒反應,實屬正常不過。對於家屬們提出的質疑,筆者僅希望就一些已曝光的案情和資料作出討論。

  同情家屬 也應理性討論

  首先,根據死者的鄰居在事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死者當時先襲擊母親,報警後警員到來,大聲警告死者放下手上武器(菜刀和利剪),先後叫了三、四次,最後才聽到“砰”一聲槍響。由此看來,當時死者手持武器或會傷害在場人士(包括他自己),而涉事警員是在作出警告無效後才開槍。

  對於死者太太認為,警方可用胡椒噴霧去制服其丈夫。警方在案情簡介時表示,當時死者持刀企圖襲擊警員,雙方距離一度僅1.5米,情況可說是千鈞一發。面對一個如此短的距離,筆者對於是否能用胡椒噴霧去制服一個持有兩種武器衝前的人,實屬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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