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非面向單位、系統內部組建的職稱評審委員會,均向民營企業平等開放。
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可在創業孵化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園區等地設立的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或通過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組織進行職稱申報。
經批准離崗創業或到民營企業兼職的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3年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申報職稱,其創業和兼職期間工作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
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被派駐外地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關規定在派駐地申報職稱評審。
符合條件的自由職業者,可根據屬地原則申報參加當地人社部門組織的職稱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