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社會資本有序參與開發利用
《意見》還強調,強化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加強對數據資源生產、加工使用、產品經營等開發利用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分類分級、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工作體系,開展公共數據利用的安全風險評估和應用業務規範性審查;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對數據基礎設施、數據安全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各地區各部門可結合實際需要統籌安排數據產品和服務採購經費。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數據要素型企業和數據基礎設施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本有序參與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活動。
《意見》同時提出,加快建立數據產權歸屬認定、市場交易、權益分配、利益保護制度。依托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開展數據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關鍵技術研究和攻關。加強數據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將提高做好數據工作的能力納入幹部教育培訓內容。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合作,推動公共數據國際治理規則、國際標準制定。
專家:《意見》提供堅實制度基礎
工信部賽迪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劉權接受大公報採訪時表示,《意見》為公共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提供了堅實的制度基礎,明確了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目標、任務和措施,聚焦暢通公共數據流通使用的堵點,從調動供給方動力和激發需求市場活力兩個角度入手,為公共數據的擁有者、使用者和管理者提供了清晰的開發利用規則框架,為促進公共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提供了重要遵循。值得一提的是,《意見》還有助於政府優化決策,提高監管效能,同時也有助於增強政府透明度,構建更加和諧的社會關係。
劉權還指出,《意見》將公共數據授權運營作為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重要方式進行明確和規範,對於調動多方力量共同參與,充分挖掘數據價值。將促進公共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提升我國數據整合、分析和應用能力,推動挖掘公共數據價值釋放,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變革,為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新動力,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