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2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近日外出就餐,北京一家自助餐廳倡導“光盤行動”、防止食品浪費的做法給筆者留下深刻印象。用餐開始前,服務員介紹了餐廳適量取餐、防止浪費的要求和規則,用餐結束,服務員確認“光盤”後,餐廳贈送一個火龍果作為獎勵。筆者觀察發現,這家餐廳“光盤率”很高。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陸續出台實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舉措,有力扭轉了糧食和食物浪費態勢,總體來看,“舌尖上的浪費”有明顯改觀。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糧食和食物節約長效機制。”
留意身邊,不難發現,糧食和食物浪費問題仍然不容忽視。據有關機構估算,我國每年損失浪費食物約9200億斤,挽回一半損失,也夠1.9億人吃一年。加強節約減損依然任重道遠,必須健全長效機制,最大程度減少糧食和食物浪費。
壓實主體責任,將節約糧食和食物的政策設計落實落細。近年來,節約減損的政策設計日益完善,關鍵在於壓實責任落實到位。舉個例子,反食品浪費法明確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應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合理確定食品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選擇。但筆者外出就餐時多次發現,一些餐廳菜量超大,沒小份菜可點;一些自助餐廳,服務人員並未進行適量取餐提醒,一些客人離開時餐桌上仍有不少菜肴未被食用。應進一步完善實施細則,加大對餐廳、食堂、外賣平台等相關主體的監管力度,確保減少食物浪費的政策法規落實落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