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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設中華民族共同體推進國家統一進程研究
http://www.CRNTT.com   2025-01-01 00:12:45


 
  因為,僅憑發展進步形成的經濟水平優勢并不足以促成國家統一。以人均收入水平為例,2023年,台灣人均GDP(23.43萬元人民幣/3.23萬美元)大約是大陸(8.94萬元人民幣)的兩倍半。現實是,即使這個比例倒過來,台灣也不一定願意與大陸統一。明顯的例子是,蒙古2023年人均GDP(4.18萬元人民幣/5764.8美元)衹有中國的一半,不到中國西部人均GDP較低省份(西藏自治區6.56萬元人民幣)的2/3,但曾經是中國版圖一部分的蒙古并無與中國統一的訴求。因此,推動兩岸走向國家統一的關鍵,不僅要在綜合實力遙遙領先,還要通過加強兩岸融合,培育台灣民衆向往國家統一的共同體意識。

  促融的方向在於加快推進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通過加速兩岸融合,推動國家完全統一。台灣海峽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這在島內也存在一定的認同基礎。在中華民族的核心理念下,兩岸應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共創中華民族綿長福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共同體本身是指一種社會形態、社會群體、社會集合。馬克思將之視為“人的聯合體”。共同體的成員之間依靠血緣、地緣、精神等紐帶連接,具備共享性、互動性、認同性和規則性等特點。其中的規則性,既可以是成員共同認可的較鬆散的行為規範,如文化意識,也可以是成員共同明確制定的約束文件,如國家法律。

  中華民族是民族概念,而中華民族共同體是制度概念。中華民族是指中國現代民族,其成員多元一體,認同中華文化。中華民族共同體則是由中華民族不同組成部分所凝聚成的國家等社會形態。他們有共同特徵、共同利益、共同目標。他們共享中國的歷史記憶和傳統文化,互相保持交流合作與歷史情感,認同交往的規則和秩序。中華民族共同體體現了各組成部分的和諧共處與共同發展,展示了中華民族的整體秩序和團結精神。

  作為中華民族的組成部分,如果沒有共同體的制度約束與意識規範,可能會出現失序,例如當前的台灣。台灣同胞本是中華民族的組成部分,兩岸同胞本應組成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早日實現國家和平統一。然而,在台灣島內“獨立”意識濃厚的現實條件下,當前台灣當局倚外謀“獨”,拒絕統一,甚至開始否認自己屬於中華民族,對中華民族的凝聚力產生負面影響,并損害了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因此需要從制度和意識上努力推進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構築,恢復中華民族秩序。

  三、深化促融的四個工作任務

  加快推進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需要從四個方面深化兩岸融合:利益融合、感情融合、理念融合、命運融合。雖然工作需要同步推進,但這四個層面有內在邏輯關係:利益融合通過互利共贏增強相互的好感并提供感情融合的基礎;感情融合是在利益融合的基礎上深化中華民族的團結動力,進而為理念融合提供交流互動的基礎;理念融合則是在感情融合的基礎上培育共同的文化理念與理性認知,特別是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并在此基礎上將雙方未來的發展前景連接在一起,安全和利益共生交織,實現命運融合,最終走向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始於兩岸利益共同體,成於兩岸命運共同體。

  利益融合,就是兩岸要形成中華民族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是維繫共同體的重要紐帶。中華民族共同體成員之間要有多種利益連接,要平等相待、團結互助、共同繁榮,要互相尊重、和諧穩定,實現包容性增長,共同維護民族尊嚴和利益。經濟合作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加強兩岸之間的經濟合作和互惠互利,共同促進經濟發展和繁榮,可以增強兩岸人民的經濟利益和互信關係,為解決台灣問題奠定堅實的基礎。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過程中,兩岸同胞可以共享中國大陸的發展機遇和繁榮成果,強化利益融合。

  要順應時代發展,用現代工作生活方式拉近兩岸民衆的利益與距離。在數字時代,用數字技術賦能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能够有效推進兩岸交流縱深發展。要以推進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為目標,提高兩岸交流中的數字經濟水平,提升大陸民衆的數字生活保障、各級政府的數字治理效率、旅游景點的數字文化認同,讓台灣民衆切實感受到大陸社會進步的速度與效率,增強大陸對台灣民衆的吸引力,喚起台灣民衆渴望國家統一的意識與動力。

  兩岸利益融合的衡量指標包括但不限於:兩岸數字經濟依存度、兩岸的貿易依存度與投資依存度、企業在對方市場的盈利率、企業在對方市場創造的就業率、兩岸同胞赴對方的游客數量、兩岸各界的合作項目數量,等等。

  感情融合,就是兩岸要設法加深傳統的中華民族感情。從民族感情看:兩岸同胞是血濃於水的中華民族一家人,兩岸同胞的民族認同感和歸屬感是客觀存在的。從歷史淵源看: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兩岸同胞同根同源,具有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文化和血緣紐帶。從文化傳承看:中華文化是兩岸同胞共同的精神家園,各自傳承著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中華民族共同體強調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包括對儒家思想、傳統節日、歷史人物等的共同認同和尊重。對中華文化的認同不斷加深,有利於強化兩岸民族感情的融合。

  要照顧台灣同胞現實層面的感情和感受。由於“中華民族”是國族的概念,通常情況下中華民族共同體應該以統一國家的形式表現。但兩岸發展經歷有所差別,在國家統一問題上要允許台灣同胞有自己的感情與表達。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需要台灣同胞的認同與共建,具體存在形式可以共同探討。中華民族共同體是建立在共同歷史條件、共同價值追求、共同物質基礎、共同身份認同、共有精神家園基礎上的命運共同體。台灣同胞對這一共同體的感情和認同是其存在的關鍵。

  兩岸感情融合的衡量指標包括但不限於:雙方民衆對對方的好感度、雙方民衆對對方的友善度、對方遇到災難時捐助的踴躍度、對共同的傳統文化的熱愛程度、對對方的了解程度與願意了解對方的程度,等等。

  理念融合,就是兩岸要對中華民族共同體有共同的認知和理念。從感情到理念是兩岸融合的必經階段。有理念融合才能保持融合的長久穩定。首先要有理論指導。兩岸應儘快完成對中華民族共同體的理論構建工作。習近平在《求是》2024年第3期文章中指出,“構建中華民族共同體理論體系,必須立足中華民族悠久歷史,把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遵循中華民族發展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科學揭示中華民族形成和發展的道理、學理、哲理。”理論體系要深入研究和闡釋中華民族起源、形成和發展的歷史脈絡,全面呈現中華民族生存與發展空間、內涵和構成演變的動態過程。台灣在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方面有獨到的成果與特色,應鼓勵台灣同胞加入到中華民族共同體的理論構建工作中來。

  其次要有實踐推動。兩岸在文化、社會、政治、經濟等領域對理念和價值觀的差異進行取長補短與協調融合。具體包括:文化交流、歷史教育、公共政策溝通、經濟理念協調、民衆理念互動、藝術娛樂表演等方式。這些方式和渠道需要持之以恒地進行理論探討與宣傳。要普及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基礎理論、中華民族歷史觀、中華民族的起源形成和發展、古代各個時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歷史事實、近代以來中華民族由自在到自覺的發展過程。要引導兩岸同胞尤其是台灣同胞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

  兩岸理念融合的衡量指標包括但不限於:自我身份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度、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度、對生活方式的認同度、對國家治理方式及成效的認同度、對價值觀內涵與政策主張的認同度,等等。

  命運融合,也就是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最終要實現命運融合。命運屬性是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本質屬性。命運融合是兩岸之間更深層次的共同發展和相互依存,體現了對未來共同命運的認同。兩岸命運融合是一次新的歷史回歸,也是一個全方位的系統工程。兩岸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關係就是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命運融合與存在狀態。

  兩岸利益、感情、理念的融合,最終都指向兩岸命運融合。兩岸命運融合的衡量指標包括但不限於: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兩岸簽署安全互助協議、兩岸簽署中華民族共同體合作協議、兩岸完成國家統一形式,等等。兩岸命運融合雖然應該儘早推動,但較大概率要在第三階段才能實現。很多工作,明知道不好做,不容易見成效,卻仍然需要持之以恒地推動。

  兩岸命運融合有多種表現形式,國家統一是重要的表現形式,也是最有效的融合方式。中華民族向來有強烈的國家認同意識。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需要通過一系列的制度約束來保持穩定,國家形式即是一種有效方式。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實現國家統一、推動中華民族復興的社會基礎和精神支柱。通過教育、文化、歷史等方面的交流和融合,讓兩岸同胞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民族觀,增強對國家、民族、文化的認同,兩岸同胞共同期盼實現國家完全統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實現整個國家繁榮富強,期待中華民族屹立於世界最強大民族之林,共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榮光。推進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這一工作應該貫穿國家統一歷史進程的始終。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4年11月號,總第323期,P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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