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0日電/據大公報報導,警方在2020年3月搗破一個名為“九十二籤”的極端恐怖組織,懷疑涉及同年1月至2月的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港鐵羅湖站3宗爆炸品案,8名涉案男女被落案控以“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等罪,案件昨日(29日)第7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何卓為、26歲李嘉濱、28歲吳子樂、30歲張家俊、29歲楊怡斯、25歲張琸淇、23歲何培欣及25歲周皓文。監視警員21昨日作供,講述案發當晚看到數名被告進入巴域街公園的細節,並接受辯方盤問。警員21供稱,2020年3月6日晚近11時,看見李嘉濱走到巴域街與白田街附近,其後進入巴域街休憩處;至翌日零時01分,他看見何卓為和何培欣一起沿巴域街斜路走上巴域街休憩處,約6分鐘後,何培欣獨自折返及走向白田街;至凌晨1時7分,吳子樂和張琸淇兩人沿斜路折返、牽著手走向白田街,及後上了的士。
曾接受跟蹤認人訓練
有被告辯方律師質疑,監視警員當時根本不能確認當時在場人士的身份,把該些人士錯認為被告,警員不同意該說法,指相片有顯示被告輪廓和肩膀闊度,足以評估對方的多處身體特徵,即使對方戴著口罩,可以依靠觀察輪廓、眉毛、眼晴之間的距離和耳朵,確定對方身份。
警員21亦確認曾接受跟蹤部門的訓練,包括認人方面的訓練。另一名監視警員20作供指,當日訓示期間獲發包括被告等17人的相片,均為證件相大小,他收下相片、直至下班時才交還,並重復查看,加深記憶。案件下周一(12月2日)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