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李在明“教唆偽證”案在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李在明被判處無罪。此次判決已經是李在明經歷的第二次涉及其未來競選韓國總統資格的宣判。盡管此次一審判決判處李在明無罪,但根據韓國相關法律,如果李在明在此案的終審裁決中被裁定有罪并被判處刑期,他將被剝奪國會議員的職位并在服刑期滿後的五年內不得競選任何公職,這將必然令其失去競爭2027年韓國總統的資格。韓國檢方11月29日表示對一審宣判結果不服,正式提起上訴。
圍繞李在明案的審判,韓國政壇出現進一步撕裂的跡象。支持者認為針對李在明的審判是韓國執政黨掃清政治異己的“政治審判”;反對者指出,李在明個人案件的結果不應影響整個在野陣營的下一步發展。最近一段時間,李在明所在的共同民主黨持續呼籲支持者舉行集會進行抗議,韓國在野陣營也在呼籲彈劾尹錫悅總統提前舉行下屆大選,韓國政壇陣營對立正逐步加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