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6日電/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導,就龔如心遺產案,律政司今日(6日)作出聲明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委任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為已故龔如心遺產下的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並任命範徐麗泰、任志剛和鄭恩基出任負責監督受托人運作的管理機構成員。按香港現行法律,林定國扮演維護慈善利益的角色。
聲明表示,龔如心在遺囑中表達成立慈善基金的意願。鑒於所涉及的重大公眾利益,林定國按當時需要以慈善事務守護人的身份介入龔如心的遺產事宜,並參與相關訴訟。於2024年5月16日,法庭批准由林定國提交的遺產管理計劃。
計劃重點概括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受托人):設立一所特殊目的公司,即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作為受托人。該公司屬擔保有限公司,唯一成員為根據《財政司司長法團條例》所設立的“財政司司長法團”或其直接持有的子公司。
管理機構:按龔如心的遺願,設立由3名獨立人士組成的管理機構,監督受托人的運作。該些人士由林定國委任,被委任的人士須具備不容置疑的誠信、經驗與判斷力。
受托人的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監管華懋集團的商業運作、審批集團的財政預算及集團擬作出的重大決定。此外,受托人亦會就慈善事務方面的工作作出預算,以用作慈善項目、募捐,和按龔如心的遺願籌辦“中國的類似諾貝爾獎的具有世界性意義的獎金和基金”。
受托人理事會:受托人設理事會,類同私人公司董事會。理事會成員按遺產管理計劃及該公司章程委任,當中最少兩名理事由政府官員出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