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我們再復盤一下此前的談話情況,比對相關案件材料,看看能否找到新的突破口……”元旦前夕,當人們沉浸在辭舊迎新的喜悅時,一場緊張激烈的案件分析會在福建省永安市紀委監委會議室舉行。專案組成員們討論案情、分析證據、提出疑問,據此調整第二天的審查調查方案。
辦案是最有力的監督。近年來,永安市紀委監委立足職責定位,強化辦案引領,鐵腕正風肅紀反腐,查處了一批在當地有影響的案件,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近億元。2022年12月,永安市紀委監委被評為福建省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
2018年,永安市監察委員會剛成立不久,就迎來了首起職務犯罪案件——羅坊鄉財政所原所長游某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游某某在高壓震懾和政策感召下,主動到永安市紀委監委交代自己挪用公款的行為。但是,對於挪用公款的具體方式以及主觀上是否有歸還意願等關鍵問題,游某某始終避重就輕,給辦案人員認定其行為性質造成困難。此外,監察體制改革初期的執紀執法銜接不夠順暢、法律文書標準尚不統一等問題也增加了辦案的難度。
永安市紀委監委邊學習邊實踐邊總結,摸索運用提前介入機制。一方面,案件審理室在案件審查調查過程中對收集的證據逐一審核把關;另一方面,商請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對涉嫌犯罪行為的證據材料、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進行審查。
審查調查組根據案件審理室和檢察機關提出的意見,圍繞犯罪構成要件及時收集、補強相關證據材料。辦案人員通過查閱大量財務記賬憑證,發現游某某在挪用公款後存在偽造票據、虛列支出和收入不入賬等平賬行為。對此,游某某也承認了其在意識到無法歸還挪用款項後進行了平賬。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行為人挪用公款後採取虛假發票平賬、銷毀有關賬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難以在單位財務賬目上反映出來,且沒有歸還行為的,應當以貪污罪定罪處罰。最終,游某某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該案的成功辦理為永安市紀委監委後來辦理留置案件積累了寶貴經驗。
在查辦案件的同時,永安市紀委監委堅持一體推進“三不腐”,切實發揮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綜合效應。
2021年,永安市紀委監委開展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通過信訪舉報“大起底”、辦結案件“回頭看”等方式篩查問題線索,市糧食購銷公司多名管理人員“靠糧吃糧”違紀違法問題逐漸浮出水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