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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下月14日將修例刊憲把“太空油”列為毒品,即時生效。右圖:《大公報》早前推出專題報導,探討“太空油”禍害。(圖片來源:大公報) |
中評社北京1月14日電/據大公報報導,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為打擊“太空油(依托咪酯)”相關罪案,當局已提出修訂建議,把“太空油”列為毒品,販賣“太空油”一經定罪,最高判處終身監禁、罰款500萬元。當局預計下月14日修訂相關附屬法例,並刊登憲報即時生效。
保安局指出,去年首三季共174人被呈報吸食“太空油”案件,其中139人更未滿21歲,較前年同期的兩人,數字顯著上升;而去年首11月錄得144宗案件,拘捕121人,檢獲10.9公斤懷疑“太空油”,按年升超過17倍。
最高罰款500萬囚終身
因應現時“太空油”只列為第一部毒藥,當局早已預告有需要提高罰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下月14日將修例刊憲把“太空油”列為毒品,即時生效,由目前最高罰款10萬、監禁兩年,提高至罰款500萬和終身監禁。
鄧炳強表示:“吸食太空油有時會成癮,濫用之後會覺得有嘔心、失去知覺、喪失記憶等。本港更是錄得有三宗懷疑涉及太空油毒品致命事故。”
“太空油”是毒販巧立名目推出的新興毒品,無標準成分,但通常含有一種名叫依托咪酯,須醫生處方的麻醉劑。除依托咪酯外,“太空油毒品”亦可能混入其他毒品,包括大麻和氯胺酮(俗稱“K仔”)等。“太空油”會嚴重損害身心健康,包括令人上癮、失憶、抽搐、昏迷,甚至死亡,所以吸“太空油”等同吸毒。無論依托咪酯還是其他毒品,均受現行法例嚴格監管,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