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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1月15日公布的尹錫悅發表對國民講話的視頻截圖。(圖片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1月16日電/據新華社消息,據韓聯社報導,尹錫悅方面16日表示,在前一日的調查中已進行充分說明,將不出席預定於當天下午進行的公調處調查。
輿論分析認為,若尹錫悅方面拒絕出席,公調處或將在沒有16日調查的情況下,直接申請拘留令。韓國法律規定,公調處在逮捕尹錫悅後,只能拘留48小時進行偵訊,之後必須決定是否申請拘留令。拘留令申請一旦獲批,拘留期限最長可達20天。
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此前表示,尹錫悅方面以健康為由提出延期調查請求,公調處已接受這一請求,決定將原定於16日上午進行的調查推遲到下午2時。
尹錫悅在15日的調查過程中一直行使拒絕陳述權,對調查組的提問沒有作出任何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