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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採購“進口原研藥”?國家醫保局回應
http://www.CRNTT.com   2025-01-20 16:51:49


  中評社北京1月20日電/據央廣網報導,記者20日從國家醫保局獲悉,近日,上海市“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醫學專家反映某些集采藥品可能存在質量風險等問題,國家醫保局高度重視,並決定於21日聯合衛生健康、工業信息化、藥品監管部門,赴上海當面聽取相關政協委員、專家關於藥品集采政策及中選產品質量保障的意見建議,並重點收集有臨床數據支撐、有統計學差異的質量和藥效問題線索。

  國家醫保局在給上海市醫保局提供的交流提綱中強調,質量可靠,是藥品納入集采的前提條件;參比制劑(主要是原研藥),以及通過國家藥監部門組織開展的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方可納入集采範圍。集采由全國醫療機構填報擬採購數量,企業自主報價競爭,中選後簽訂採購協議,醫保部門督促中選企業按協議保障供應。集采協議量一般在醫療機構報量的60%-80%,剩餘部分由醫療機構自主選擇擬採購品牌,無“一刀切”不允許採購使用“進口原研藥”的制度安排。

  國家醫保局等相關部門將聽取臨床一線關於集采中選藥品使用實效的感受,重點收集中選仿制藥與原研藥在治愈率、治療有效率、不良反應發生率等療效和安全性指標方面存在差異,且有統計學意義、病例信息可追溯的案例,匯總形成問題線索清單,正式移交藥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同時,將共商進一步保障集采藥品質效的意見建議,如提請藥品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加強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後的日常檢查、完整公示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生物等效性試驗結果、建立醫療機構藥效對比證據的反饋收集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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