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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蘇清泉。(中評社 楊騰凱攝) |
中評社台北6月6日電(記者 楊騰凱)2022屏東縣長選舉中國國民黨蘇清泉以些微差距敗給民進黨周春米,蘇事後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訴訟。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判決蘇敗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5日宣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蘇清泉晚間發布聲明痛斥對司法失望,無法接受判決,會與律師商議下一步。
2022屏東縣長選舉,蘇清泉20萬6460票,得票率46.59%;周春米21萬7537票,得票率49.09%。
蘇清泉聲明稿全文:
這一屆屏東縣長選舉,有太多疏失、錯誤與作票疑慮,這些經典的選舉舞弊,我們都不可思議地親眼目睹了。我們已比對並提出開票過程不合理的輸入次數,但可供電腦存取的開票過程電子紀錄檔,一審法官不願意調查,更可議的是法官未嚴守分際,沒有主動申請迴避,在我們的訴訟進行中,法官的老公也是律師,並與周春米緊密的接觸,承攬屏東縣政府其他二審訴訟案件,這樣的瓜田李下讓民眾難以信服。
而二審法官也害怕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沒有詳實調查,僅開一次庭就草草結束,最不可思議的是,從“中選會”到一審法院、二審法院,他們都承認選務存有這些嚴重問題,但是,從頭到尾他們就是不肯對這件事做出補救,一句輕描淡寫的“不影響選舉結果”就打發掉,我無法接受判決,屏東鄉親也無法接受。我們對司法深感失望,淪為執政者的工具,這是前所未有的“國家”危機。
錯誤就是該匡正,“做一票也是作票”這是最基本的道理。明知有錯而不處理,到哪裡都說不過去。民主選舉,是奠基在合法的程序下,有合法的程序,當選者才有正當性,才有實行“公權力”的合法基礎,“中選會”、一審跟二審的法院,沒有針對符合“合法性”、“正當性”做出應有的判斷,無法用道理說服民眾,令人不滿,也令人遺憾。
屏東司法長久以來,辦案不看證據,看顏色,周典論案該調查的也都調查了,已偵辦那麼久,既不調查也不給交保,要看上級同意才願放人,要關到得到滿意的答案為止,標準的壓人取供,執政者伸手介入的痕跡斑斑,這是我們要的司法嗎?
惟有大家覺醒,強力監督,司法才能公正,才能造福百姓,否則司法只是淪為當權者的工具,雖然二審法院判決定讞,但在本案判決的法理基礎上,有著不可忽視的瑕疵,清泉會接到判決書後,跟律師團充份討論,再決定下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