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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中評社 楊騰凱攝) |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6月19日(星期三)及20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所提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之覆議案。審查時,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各日分別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6月1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
二、上述覆議案定於6月21日(星期五)上午報告事項處理完畢,進行記名投票表決,2案分別為2張票、同時投票,並由各黨團推派1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其餘相關投票事務工作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當日會議不進行施政方針報告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