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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治薇遭控收陸資參選 法院一審還清白
http://www.CRNTT.com   2024-08-07 21:25:37


馬治薇去年遭檢調指控涉嫌收受陸資參選起訴,7日一審終於還她清白。(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桃園8月7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眾黨前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去年以無黨籍身分競選桃園市“立委”,卻遭檢調指控涉嫌收受陸資參選,桃園地檢署3月依違反《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但桃園地院7日判決結果出爐,僅將馬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8月,馬治薇感謝法院終於還她清白。

  現年41歲,曾任記者的馬治薇曾被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視為“刺客級”“立委”參選人,2023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桃園市第一選區“立委”,卻被檢調指控涉收陸資參選,今年1月遭收押禁見,民眾黨也隨即將她開除黨籍。

  桃園地檢署指控,馬治薇2023年4月初赴大陸,與大陸對台工作單位人員商議由馬提供台灣政治情報,換取陸方資助。馬隨後多次前往大陸,分別收受美金1萬元及5000元,另收受虛擬通貨泰達幣(USDT)8306元、1106元、9910元,約新台幣105萬元。桃檢在今年3月1日起訴馬,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

  但根據桃園地院7日的判決書指出,因馬治薇提供給對岸組織的“國會”聯絡名冊文件並非政府核定的機密,情治單位人員名片等也屬當事人同意公開的資訊,且無證據可認對岸滲透來源組織為境外敵對勢力的政黨,或有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無法形成有罪之確信心證,因此違反《反滲透法》和《“國家安全”法》的部分無罪,僅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8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依法沒收或追徵。

  馬治薇在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向媒體表示,感謝法院終於還她清白,她從1月投票前夕遭收押進到看守所,到現在為期7個多月的烏龍大戲總算告一段落,這是她人生中很特別的經歷,大概沒幾個素人能擁有如此特殊的經驗。

  馬治薇指出,這次參選讓她獲益良多,感謝一路上曾勉勵、提攜、照顧和把選票投給她的人,她雖遺憾沒有完成素人參政的最後一哩路,但也不後悔走這條路,尤其她人在看守所內還能獲得2萬多張選票的支持,已為她的參選畫下有意義的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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