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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15日電/賴清德愛將、現年57歲的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任職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期間涉貪及接受性招待,台南地檢署15日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且陳自始至終否認犯行,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此,陳宗彥否認犯行並發出4點聲明,強調將到法院努力證明自己的清白。
陳宗彥指出,此案10多年前經台南地檢署簽結,台灣“高檢署”去年重新檢視,也認為沒有問題,但在沒有新事實、新證據情形下,南檢卻推翻之前自己及長官認定而起訴,讓他深感不解。
陳宗彥說,在目前制度下,“我也只能到法院努力證明自己的清白”。
台南地檢署認定陳宗彥受領政府俸祿,卻未潔身自愛,未和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要求,玷污、褻瀆公務執行的純正,敗壞官箴,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清廉形象,且自始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未自動繳交犯罪不法所得,建請台南地方法院從重量刑,依法宣告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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