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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要再抗告押柯文哲 台媒析須過3道關卡
http://www.CRNTT.com   2024-09-03 10:32:20


柯文哲在2日凌晨3時44分走出台北地院。(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9月3日電/台灣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北檢聲押,法官裁定無保請回。台媒指出,檢方擬抗告,未來高院如何裁定、是否重開羈押庭收押柯文哲,依法須符合《貪污罪》涉嫌重大及有羈押原因與必要這3道關卡。這回北檢黑金專組檢察官面臨極大挫敗,想要扳回一城,還是得拿出更具體證據。

  根據《中國時報》新聞透視指出,檢方聲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理由之一,指有共攻台北市府都委會執秘邵琇珮“畏罪潛逃”,實際上邵女是依法請假出台,檢察官卻在聲押庭中說她未到案,懷疑彭會因此串證,以強化收押機率。果然法官採信檢方取巧說詞,將彭收押,但豈不是構陷邵女和彭男?未來彭據此抗告,或許有翻盤機會。

  至於聲押柯文哲,檢方主張他涉犯圖利罪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分屬5年以上及10年以上重罪,一旦法官認為涉嫌重大,就符合《刑訴法》重罪收押第1道關卡。但北院法官認為,柯不符“犯罪嫌疑重大”要件,檢方提抗告後,必須補強證據與證詞,可證明柯涉貪嫌疑重大,讓法官相信有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性。

  不過,京華城案行賄者沈慶京及涉收賄的彭振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都已收押,如何證明柯有可能與“羈押中”共犯串證,則是檢視能否押柯的第2道法律關卡。最後關卡就是,有沒有羈押必要性,若法官衡量有替代方案,仍可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相比民進黨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貪污案,檢調長期跟監蒐證,還有汙點證人;京華城案卻像趕鴨子上架急著出手;雖因應曉薇有潛逃出境的跡象被迫提前收網,但貪污證據不足被法院打臉,怕是連起訴定罪都有困難。

  貪贓枉法應當嚴辦,但面對政治性案件,證據力要更嚴謹,倘若再用過去先射箭再畫靶、甚至押人取供的辦案陋規,不僅無法肅貪,恐怕會傷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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