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表示,地檢署應該傳喚這名女記者,女記者自稱在地檢署養了一條線7年的事情,要問到底是誰?是哪個檢察官?哪個事務官或哪個職員?到底是誰?女記者也許不會說,但地檢署總要查吧!人家都到太歲頭上動土了,地檢署還不動如山也很奇怪。
趙少康質疑,地檢署去查,起碼有嚇阻功能,或能透過蛛絲馬跡查到是誰,到底哪個檢察官7年一直在,應該八九不離十能猜出來,進而對當事人達到嚇阻。否則,地檢署說要查,但這麼明顯的一條線在那,為什麼不查?這不是縱容嗎?
趙少康認為,很難去講這名女記者的方法是否正當,但他的看法是,既然偵查不公開,這名女記者卻公開了偵查內容,那就是有責任的,責任就必須要追究。記者協會在支持記者的同時,也應該支持法律上的程序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