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民眾黨“立委”張啟楷說,民眾黨一直以來強調“財政紀律”,有兩條防線,一是《公債法》第5條第7項,中央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舉債額度不得超過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15%;二是排除《預算法》第23條,不能拿舉債和賒借當經常性支出,但這些都被《預算法》第38條第4款的空白授權繞過,也因此“國會”應盡速刪除空白預算授權,有計劃才有預算,並須謹慎評估計劃可行性,才能維持中央財政紀律。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則表示,因資本門有自償性、經常門沒有自償性,本來《預算法》規定經常門不能夠舉債,但在特別預算這部分卻沒有相關規定,浮濫使用時,當然就會造成財政赤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