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檢偵辦京華城案,已確認柯文哲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涉嫌明知違背法令,同意京華城以逕自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3個獎勵項目,給予容積獎勵20%,讓京華城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積”高達5585坪,圖利威京集團新台幣111億7023萬6000元。
而檢廉仍不放棄追究柯收賄刑責,“上窮碧落下黃泉”追查其政治獻金金流,比對與京華城案對價關係。雖檢廉懷疑威京集團關係企業7名董監事捐贈210萬元疑為“賄款”,但相較應曉薇光是陳情、施壓,就獲4740萬“賄款”,身為首都市長的柯,若僅查出收受的“賄款”僅為210萬,不到應女1/20,比例懸殊,這部分要說服法官定罪,恐怕檢方還要再加把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