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表示,這項發現傳達一個重要訊息,那就是,“司法院”“憲法”法庭權威正遭遇多數民意的挑戰,未能立即定分止爭,化解朝野政治衝突。這類似2017年同性婚姻“釋憲”案出爐後的社會氣氛,但因這次“釋憲”涉及高度政治爭議性問題,後續紛爭將更強烈,更層出不窮。
民調指出,一個有趣的問題是,究竟是誰能接受或不能接受“憲法”法庭這項“釋憲”判決?我們有以下的發現:
首先,從年齡層看,除了20-24歲多數接受外,其他25歲以上多數不接受。具體地講,20-24歲,五成二接受,二成六不接受;25-34歲,三成一接受,四成七不接受;35-44歲,二成七接受,四成七不接受;45-54歲,三成八接受,四成二不接受;55-64歲,三成接受,五成不接受;65歲及以上,二成三接受,三成六不接受。
第二,從教育程度看,每一種教育程度類別,都呈現多數不接受的現象。具體地講,大學及以上教育程度者,三成五接受,四成三不接受;專科教育程度者,三成一接受,五成二不接受;高中/高職教育程度者,三成一接受,四成六不接受;初中/國中教育程度者,二成六接受,四成二不接受;小學及以下教育程度者,二成二接受,二成七不接受,五成一沒意見、不知道。
第三,從職業背景看,除了軍公教人員、學生和農民外,其他職業類別包括自營商/企業主、高階白領人員、基層白領人員、勞工、家庭主婦、退休人員和無業/待業者,都呈現多數不接受“憲法”法庭這次的“釋憲”判決。
第四,從政黨支持傾向看,民進黨支持者,四成九接受,三成不接受;國民黨支持者,二成一接受,六成一不接受;民眾黨支持者,二成三接受,六成三不接受;中性選民,二成一接受,三成五不接受,四成四沒意見、不知道。
第五,也是最後,從6都16縣市角度看,可以發現每一個地區都呈現不接受者多於接受者。具體地講,台北市,三成三接受,四成七不接受;新北市,三成接受,四成六不接受;桃園市,三成七接受,三成九不接受;台中市,三成二接受,四成二不接受;台南市,三成接受,四成八不接受;高雄市,三成一接受,四成一不接受;其他16縣市平均,三成接受,四成二不接受。
民調表示,整體來講,台灣社會對10月25日“司法院”“憲法”法庭“立院”職權修法“釋憲”判決結果的反應,還有三點值得注意:
第一,從這次大法官“釋憲”判決的整體社會反應看,普遍反應不佳,多數不能接受,衹有若干群體如20-24歲社會新鮮人、民進黨支持者、軍公教人員、學生及農民呈現多數能接受的狀況。除此之外,不分性別、年齡、教育、省籍族群、職業背景、行政區域,都呈現多數不接受這次“釋憲”判決。
第二,社會多數不接受這次“釋憲”判決理由不一,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不接受“部分合憲,部分不合憲”,另一種是不接受“絕大多數“國會”改革主張都被宣告“違憲”。前者主要來自綠營支持者,後者主要來自藍營支持者。前者傾向認為藍白聯手推動“立院”職權修法,從過程到結果“全部“違憲”,後者傾向認為“絕大多數“國會”改革主張都合憲”。這就是為什麼民進黨支持者中有三成不接受這次“釋憲”判決,台南市與高雄市也多數不接受的原因。
第三,比較台灣社會對過去七年“司法院”大法官所做出全台矚目的三大“釋憲”案判決的反應,包括“2017同性婚姻“釋憲”案”、“2024死刑“釋憲”案”、“2024“立院”職權修法“釋憲”案”,可以清楚看出其中的重要差異。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歷年相關調查研究,上述三大最具爭議性的“釋憲”案判決,社會接受度最高的是“死刑“釋憲”四成七、其次是“同性婚姻“釋憲”案”四成三,第三是“立院”職權修法“釋憲”案”三成一。
由此可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對社會性案件,即便是高度爭議的同性婚姻或廢死,較具有說服力與權威性,但對高度爭議的政治性案件的“釋憲”則較缺乏權威性與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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