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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恒。(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現年49歲的名嘴朱學恒涉強吻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台北地方法院於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有期徒刑1年2月。朱對一審判決科刑部分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改輕判11個月。高院今天表示,上訴期間為17日零時屆滿,截至今天上午10時33分尚未收到上訴書狀,案件已確定。朱將入獄服刑。
全案起於,朱學恒2022年8月間邀約鍾沛君、藍委陳菁徽等人在大安區某餐廳包廂餐敘。晚間9點,陳菁徽和丈夫先離去,包廂內只剩朱、鍾沛君。朱從座位起身走向鍾沛君,雙手壓住她肩膀,將她強押於牆壁,鍾無法挪動,遭吻唇數秒。朱回到座位後,又走向鍾沛君,以一手壓住女方肩膀,一手摟抱手臂,再度強吻。高院認為朱犯刑法強制猥褻罪。
台北地院批評朱學恒案發後利用輿論形塑鍾沛君是“他人指使的政治打手”,還說自己受“政治迫害”。他雖辯稱“斷片”,返家後卻能傳訊給鍾女,“斷片”之說不足採信。高院審理期間,朱在臉書上貼文致歉,法院還在言詞辯論後安排訊問庭,調查雙方是否有調解可能,但破局。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朱學恒一審否認犯行,但二審期間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的意願及願意賠償金額,且自行於網路上張貼公開道歉信。本件雙方雖未能調解成立,但朱學恒犯後態度有所改變,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
高院合議庭審酌,朱學恒因自身慾望,利用被害人的信任強制猥褻,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造成被害人嚴重心理創傷。並在一審審理期間,在公開的談話節目中談論政治話題時提及被害人,完全沒對自己行為造成被害人傷痛有真實歉疚,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未給予緩刑,可上訴。
朱學恒於11月14日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宣判當天,透過臉書表示坦然接受,不會再上訴。
因上訴期間至12月17日深夜24點屆滿,高院未收到朱學恒的上訴書狀,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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