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沈慶京率先由律師提起抗告,幾天後李文宗也提,應曉薇趕在9日晚間9點多由律師至北院遞狀。由於北檢偵辦期間,柯文哲皆未提抗告,此次律師團決定向柯文哲力主要提,柯文哲也終於答應。
至於柯文哲的抗告理由,柯認為,本案所涉圖利罪、違背職務收賄罪等部分已調查完畢,無續行羈押之原因與必要,證人“橘子”許芷瑜非本案共犯,充其量僅係證人,且其僅涉政治獻金案,未回國接受偵訊與本案不生影響。
柯的抗告書狀指出,考量本案已連續4個月傳喚數百人次,甚至大規模傳喚金主、黨工幹部造成“寒蟬效應”,而羈押是侵害人權之手段,請二審考量已有至少4個月之強制偵查,本案如蒞庭檢察官所言,事證已經非常明確,就無再予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應考量雙方武器平等,給予雙方一個公平的攻擊防禦機會,請交保處分,以維訴訟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