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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柯案起訴書荒謬可惡 羞辱人用的
http://www.CRNTT.com   2025-01-11 00:22:22


曾任檢察官的藍委吳宗憲接受中評社訪問。(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台北1月11日電(記者 張嘉文)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遭起訴求刑28年6個月,歷經二度交保後,再遭台北地方法院羈押禁見。曾任檢察官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宗憲向中評社表示,先不論斷柯到底有無罪,此案起訴書的格式完全不符合《刑事訴訟法》要求,可惡的點在於,起訴書中寫了一大堆跟本案犯罪無關的事情,這是在羞辱人用的。

  吳宗憲說,另外則是檢察官認為柯文哲收賄新台幣1500萬的部分,證據的證明力明顯不足,從形式上面來看,這1500萬的收賄證據過於薄弱,這種案件如果在他手上,他不敢起訴,加上上述起訴書的格式有上百頁羅列和本案無關的事實,他認為這是非常荒謬的起訴書,北檢不該容忍底下的檢察官去幹這種事情,這也是他決定11日要站上街頭抗議司法不公的主要原因。

  吳宗憲為輔仁大學法律系學士、東海大學法學碩士、台灣大學工程碩士、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士生,有20年檢察官資歷,歷任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長、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現為國民黨籍不分區“立委”、“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在檢察官任內長達11年的時間,都在偵辦公務員貪污案。 

  柯文哲歷經二度交保後,再遭法院羈押禁見 引發支持者不滿,民眾黨號召小草(民眾黨支持者)1月11日司法節上街“釘孤枝”,抗議司法不公。

  已經決定會出席該活動的吳宗憲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他不會去論斷柯文哲到底有罪或無罪,但令人無法接受的第一點是,該案北檢的起訴書格式完全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要求,刑事訴訟法264條很清楚規定了格式是什麼,什麼時候檢察官可以在起訴書裡面放了上百頁跟本案構成犯罪要件無關的事實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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