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也認為,法令規定2月1日才能啟動罷免,現在開始連署就是違規偷跑,而民進黨也不演了,直接叫黨公職擺攤收連署書,他們將要求政府依法行政。而法律公布後罷免就應適用新法,若“中選會”視法律為無物,必有反製作為。
民進黨籍“立委”沈伯洋則認為,法理上應該以送案時適用的法律為主,“傅崐萁不是很愛講信賴保護?自己回去想一下什麼叫信賴保護。”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選罷法從始自終就是程序毫不正義的修法,從委員會沒實質討論、沒實質協商,表決也是強行輾壓,沒想到已經三讀,還被召委一紙公文壓下未送出。
吳思瑤強調,先不去論法案壓住不送出依程序咨請“總統”公告是對哪個政黨有利,“民進黨團立場還是撻伐”。她也批,國民黨機關算盡,最終很可能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自食惡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