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套法規”——
聯合訓練的健康發展,最終還是需要用法治手段來推進
參加演習的某團參謀長劉濤疲憊地坐在記者面前,他的感受是今年的實兵演習像“肉搏”,用一個字概括就是“累”。這個累有興奮的成分——只有這樣演練才有打仗的氛圍。另一方面,他又覺得心累——缺乏必要的規矩,總要“摸著石頭過河”。
他舉例說,團指揮所的防禦,本來一個排的兵力就夠了,但到了真正的演習就不夠。為啥?演習缺乏一套比較成熟的“遊戲規則”。藍方部隊來襲擾團指揮所,只有靠“人海戰術”來進行“肉搏”。為解決這一問題,一些部隊想出了不少“土法子”。可這些“土法子”明顯不符合實戰要求。
在組織戰區陸空聯訓的過程中,沈陽軍區軍訓部一位領導也遇到過類似“束縛”。他舉例說,空域是歸空軍管的,可具體到演習場的空域,還由空軍來管就明顯不適應聯合演訓的需要。他認為,聯訓聯演中類似通訊信息等硬件鏈路好打通,而人的聯合理念和諸兵種之間的法規鏈路要想打通,還有一段比較長的路要走。因此,聯合演訓中沒有的法規要主動建、過時的要及時改、籠統的要細化,唯有如此才能使各種作戰要素真正融合在一起。
為了打通諸軍兵種訓練法規之間的“鴻溝”,沈陽戰區結合多年陸空聯演聯訓的實踐,今年在總部指導下研究探索了《聯合訓練實施辦法》《陸空行動協同規則》《聯合訓練考評標準》在“聯合行動-2014E”實兵演習中進行檢驗。
記者翻看這些“法規”看到,裡面詳細規定了陸空聯合訓練的時間、人員、內容、要求以及相關考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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