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6日電/近日,部隊發佈專門針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管理的五項規定。知情人士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這是部隊首次成系統地規範選人用人制度,涉及軍隊高層領導幹部及其秘書,也包含作戰部隊基層幹部。
規範領導幹部秘書提拔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習近平主席批准,中央軍委近日印發《關於加強新形勢下選人用人工作監督的意見》、《軍隊領導幹部秘書管理規定》,總政治部印發《關於嚴格落實軍隊幹部任職迴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軍隊後備幹部工作規定(試行)》、《作戰部隊指揮軍官任職資格規定(試行)》。
知情人士告訴北青報記者,五項制度規定所涉及人群既包括軍隊高層領導幹部及秘書,也包括基層領導幹部。這是首次成系統地、配套完善地推出選人用人制度規範。
報道稱,五項制度規定著眼解決部隊反映的突出矛盾問題,對領導幹部秘書選拔配備和教育管理監督等作出明確規範,對領導幹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任職迴避作出具體規定,對後備幹部遴選條件、數量結構、選拔培養和動態管理等加以調整完善。
該名知情人士表示,五項制度規定對領導幹部秘書的選用有影響,堵住了幹部使用和秘書使用的漏洞。在部隊,副大軍區級以上領導幹部配專職秘書,此前,沒有基層工作經驗的秘書也可能提拔快。
避免任人唯親違規晉陞
五項制度規定中對作戰部隊指揮軍官任職年限、任職經歷、專業資質、任職培訓等作出明確規定。知情人士表示,作戰部隊指揮軍官包括連長、指導員、營長、教導員、團長、師長和政委。
他告訴北青報記者,對作戰部隊指揮軍官的選用提出以上標準也就規定了滿足什麼條件、有什麼經歷才能被提拔,可以避免任人唯親和違規晉陞,讓真正“想打仗”、“謀打仗”、“會打仗”的人被用起來。
習近平在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上鮮明提出軍隊好幹部的五條標準,嚴肅指出當前選人用人的突出問題。新華社文章稱,制定頒發乾部選拔任用五項制度,根本目的是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重要指示和軍委決策部署,更好地弘揚古田會議奠基的黨指揮槍、黨管幹部、組織選人的優良傳統,貫徹從嚴治黨、從嚴治軍、從嚴治官的政治要求,以改革和整風精神研究解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大現實問題,努力建設能夠擔當強軍重任的高素質幹部隊伍。五項制度力求把強軍目標要求和軍隊好幹部標準轉化為制度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