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6日電/配合“中央政策”就補助,不配合就不補助?台中市長胡志強昨天在主管會報中砲轟扁當局,指動輒以補助強迫地方遵行政策,老是把補助費當紅蘿蔔或棍子,要地方聽話配合行事,此舉已侵犯地方自治權限。
聯合報報道,胡志強說,“行政院”體委會十一月一日要到台中市在科博館舉辦“全民傳聖火,前進聯合國”活動,原本要求市府在前一天晚上舉辦晚會,“中央”將補助十萬元,但市府認為這不是純粹體育活動拒絕配合,而且補助十萬元根本辦不了晚會,體委會只好自己辦。
“行政院”新聞局透過體委會舉辦“入聯”路跑,發文地方政府,力邀首長參加,胡志強不參加入聯路跑。
胡志強說,“補助是義務不是權利,‘中央’不應老拿納稅人的錢,干擾地方自治。”他說,“中央”動輒拿納稅人的錢做籌碼,要地方配合行事,罔顧補助費發給原則,讓人無法接受;其中又以“教育部”最為嚴重,“法規明訂該給的補助,‘中央’卻拿不補助來懲罰地方,沒把法規放在眼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