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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擴大排黑條款遭否決,王金平表示,朝野協商與院會通過無盟所提復議時,都沒有人反對。(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1月7日電/台“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其中擴大排黑條款因院會通過無盟所提復議遭否決。台“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包括朝野協商與院會通過無盟所提復議時,都沒有人反對,若有人事後想推責任,是要推給誰?
王金平上午受訪時指出,朝野協商無盟所提復議時均認為,應以無罪推定主義為思考依據保障個人參政權,且再過兩週“中選會”就要辦理“立委”選舉候選人登記,此時藉修法阻斷佈局許久的有意參選者,非常不合情合理,“這是每個黨團的共同認知”。
他說,提復議是朝野各黨團依法許可的權力,為朝野黨團都可運用的議事規則,民進黨也可以,但以“立院”先前處理“中選會”組織法為例,因有人癱瘓“國會”無法表決最後未完成三讀,若將無盟所提復議也交院會表決,共一百多條的公職選罷法逐條處理,能過得了嗎?
中央社報道,王金平表示,他完全依議事程序處理無盟所提的復議,且交院會討論時沒人提異議,“該怎麼做就怎麼做”,若有人事後想推責任,“是要推給誰?”
他說,何況當初朝野協商,未就無盟針對擴大排黑條款所提復議特別討論,主要都在協商應否訂定明確查賄起算日條款,以及政黨能否共同推薦候選人等爭議,與媒體報導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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