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
建立更公平可持續社會保障制度
“從以人為本到進一步強調促進公平正義,體現了改革的不斷深化。”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丁寧寧說,“公平正義不是拉平,而是要讓大家在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務的條件下,在同樣的法治環境下平等競爭。與此同時,要讓社會保障體制為人民群眾提供最後的支持,讓人民在遇到問題時仍然充滿希望。”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不久前詳細論述了如何實現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
首先,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逐步消除“雙軌制”,“待遇差”。
同時,完善社會保險跨地區轉移接續政策,抓緊制訂新農保、城居保、職工養老保險相互銜接的政策,為參保人員在不同制度間流動打開通道。對異地就醫報銷不便的問題,已經實施和準備推進的解決措施,一是全面實現地市級統籌,解決同一城市範圍內所轄縣區的異地就醫問題;二是推行省內聯網結算或省級統籌,解決省內所轄不同城市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問題;三是以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為重點,搭建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的平台辦法,並努力搭建國家級跨省計算平台。
此外,推進社會保險城鄉統籌。將新農保和城居保整合為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經辦服務,使農民和城鎮居民都可以在統一的繳費檔次中選擇,並享受與之相關的同等待遇。
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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