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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新加坡華人廟宇租契飆升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12-11 10:22:13


道教仍受本地華人信仰。圖為洛陽大伯公善信虔誠膜拜,祈求神明庇佑。
  中評社香港12月11日電/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在寸土如金的新加坡,很多華人廟宇面對地租飆升的壓力。雖然廟宇用地的價格在30年時間翻了數倍至數十倍不等,至今已有21座廟宇順利更新了土地租約。

  根據加拿大廟宇學者丁荷生教授三年前所做的調查,本地華人廟宇約有800座,它們絕大部分坐落在向建屋發展局租來的30年契約土地上。數據不包括散布在組屋區里的2000個神壇。

  上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新加坡城市發展進入高峰期,村民紛紛搬進組屋區,絕大多數廟宇也被迫搬演“移神記”;有財力的置地建廟,或遷入聯合廟/聯合宮,與其他廟宇諸神同聚在一個屋檐下;缺乏財力的只好暫時/永久隨乩童或廟祝,搬進組屋或私宅,改立神壇。

  歲月匆匆,很多廟宇的30年土地租約先後到期,廟宇負責人又得開始為更新土地租約煩惱。建屋局發言人告訴記者,至今已有21座華人廟宇更新了土地租約,明年另有五座廟宇租約期滿,其中之一已議好新租約,至今沒有廟宇因負擔不起租契而被迫遷。 

  廟宇為租契籌款方式不一

  據記者了解,本地廟宇籌款方式多樣化,有的通過電話或寄信向善信募款,有的張掛布條公告善男信女,也有的出盡法寶想新點子,例如為每平方英尺土地標價(例如一平方英尺200元),籲請支持者“捐地”。最常見的是主辦籌款宴,讓信眾依據規定價格“買桌”(一桌共10個席位)赴宴,宴會上還可標售福物,進行另一次募款。

  別出心裁,為租契籌款的例子很多,某低調佛堂便通過義展義賣一批珍貴的沉香佛像,為新的土地租約進行籌款。

  廟宇理事有財力又慷慨,當然更能順利籌到租契所需款項,坊間從來不乏這種例子,例如武吉巴督某廟的理事會主席單人獨力承擔半數租契款項,至今還是美談。

  地租30年來漲幅驚人

  然而,並不是每座廟宇都幸運的獲得金主支持,理事與善信老化又無法吸引新信眾的廟宇,平日香火不興旺,30年租契款項等同天文數字,要在一定期限前籌得,無不倍感壓力。

  坐落於大巴窑7巷,原本由五座廟宇組成的“伍合廟”是新加坡第一座聯合廟,13年前更新租契時,成員之一的的無極宮因沒能力分攤租契費用,最終選擇退出,伍合廟如今是“四座廟”的聯合廟。

  伍合廟中香火較興旺、財務狀況較好的聚天宮目前已頂下無極宮的空缺;另一成員昭應祠則為了減輕負擔,選擇與華德善堂共用同一神龕。

  聚天宮總務黃玉海翻查記錄後透露,伍合廟在2000年向建屋局要求多30年土地租約,當時須繳付近70萬元(包括消費稅),各廟都須分攤14萬元。

  他說,1970年建伍合廟時,建築費和租契加起來不過14萬5000元,當時新加坡剛進入發展初期,伍合廟又是本地首座聯合廟,租契還不到1萬元。

  1981年以6萬8000元向建屋局租用友諾士5路一塊8000平方英尺地段蓋廟的芽籠聯合宮,2011年時以46萬餘元更新30年土地租約,加上消費稅和各種手續費,廟宇理事會當時得籌60餘萬元。

  30年過去了,這塊位於友諾士工業區的廟宇地皮價值翻了近七倍。芽籠聯合宮理事會主席連淑娟說,聯合宮是由芽籠29巷的龍山亭、芽籠27巷的福德宮和芽籠25巷的乾坤廟聯合組成,這三座廟宇所在地於上世紀70年代末被政府征用建造組屋。

  道總籲請當局提早告知地租款額

  占地約3萬多平方英尺的韭菜芭城隍廟,30年前也因土地被征用而與鳳玄宮聯合在巴耶利峇蓋新廟。該廟總務陳添來說,該廟的租契明年1月30日到期,但只能多延20年。他們一直到今年10月,才知道要延長20年租契須繳163萬元,這意味著他們只有三個月時間籌募這筆錢。

  陳添來說,基於未來發展理由,建屋局原本只准延長五年租約,後來同意租約延長20年。

  也是新加坡道教總會會長的陳添來,籲請有關當局最好能在租約到期前一兩年便讓廟宇負責人知道所須繳付的數額,以便有充裕時間籌款。

  他說:“不是每座廟都有錢,或有能力在三個月內拿出100多萬元。大家都需要時間籌錢,早一點知道,至少心里有個底。”他表示廟宇須按市價繳付土地費用,對很多廟宇造成不小壓力,深恐支付不了而辦不下去。

  陳添來指出,10座道教廟當中,八座是甘榜時期留下的老廟,平日香客不多,新一代香客也不像老一輩那樣慷慨,廟宇所得香油錢其實不多。那些註冊為慈善組織的廟宇,一有盈餘就須把大部分拿去做慈善,因此不一定有盈餘。他希望有關當局在批准更新租契時,能給廟宇比較優惠的價格。

  建屋局:租約期滿前三四年可申請更新

  建屋局發言人告訴記者,根據土地租約,廟宇必須在租約到期時把土地歸還給建屋局,廟宇負責人也可在期滿前三四年,預先向建屋局申請更新租契。如果有關地段暫無其他發展用途,建屋局會同意更新租約,並會提供現行市場價供廟宇參考。

  發言人說,建屋局通常是在租約到期前一年左右,通知有關廟宇所須繳付的地租。價格是由私人估價師根據廟宇當時的市場價格來制訂,估價時會考慮地點、土地面積、租約期限等因素。

  宏茂橋水溝館葛岸館廟主席洪嘉汕說,該廟2010年以65萬元(未含消費稅和其他費用)更新30年土地使用權。他們是在租約到期前的10個月知道新租契款額,並用半年時間籌到所需款項。廟里的前輩告訴他,30年前的地租是9萬元,這意味著地租翻了超過七倍。

  洪嘉汕說,水溝館可說是南安英都洪姓族人的家廟,因此他們沒對外籌款,只是打電話,向百多兩百名族親進行籌募。他表示,該廟的香油錢不足以應付開銷,每年虧損額在7萬元左右,須靠理事填補差額。

  位於武吉巴督21街的龍鳳洞及雲南大伯公廟,租契在今年5月期滿。該廟理事會主席黃保華說,他們以近49萬元(包括消費稅等)延長了30年租契後,總算鬆了一口氣。他們在幾年前便未雨綢繆,成立儲備金,在契約到期前七個月知道具體數額時,靠理事和信眾同心協力,總算凑足了新租契款額。

  宏茂橋聚聖廟主席林瑞山還記得2011年籌募60多萬元以延長廟宇土地租契時的巨大壓力。當時廟宇理事們想盡辦法,借助神誕、宴會、宣傳布條等,好不容易籌到所需款項。林瑞山說,聚聖廟現在開始未雨綢繆,有餘錢便存作廟宇基金;此外,廟宇也努力尋找年輕接班人,因為下一個30年很快便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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