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中國國防部於2013年1月11日正面回應表示,近年來,日本自衛隊飛機針對中國的抵近偵察活動不斷加強,近期又不斷擴大作戰飛機活動範圍,頻繁跟蹤干擾中方公務飛機正常巡航飛行和軍機例行巡邏訓練活動,這是產生中日海空安全問題的根源。
軍事專家徐光裕在接受北京電視台《軍情解碼》欄目採訪時指出,中國在東海上空堅持後發制人的原則,不會首先出動軍機來威脅對方。而日方則恰恰相反。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殲-10在東海方向上的主要任務是保護我方執行海監任務的飛機(通常是運輸機)。如果對方起飛軍用飛機,我方必須對我執法飛機進行必要的保護。未來殲-10會繼續在東海上空執行此類任務。
另一方面,殲-10還需針對對方的軍用飛機進行必要的監視查證,對方擅自闖入了我們的防空識別區後,經過核實、對話,若沒有反饋,我方飛機必須要起飛並進行核查、查證,必要時應採取強制性的措施。比如對方接近、侵入了我國領空,殲-10就可以執行隨伴飛行、驅趕等這一類必要的動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