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海上作戰能力、遠海作戰能力到底能達到何種程度?
海軍的遠海作戰能力不是單一艦種、單一機種甚至單一兵種,需要綜合、合成的作戰能力。
海軍能走多遠,按照過去海軍通行的量化標準,就是綜合作戰半徑有多大。這個綜合作戰半徑,包括情報通訊保障範圍,包括各種兵力如航空兵、水面艦艇等能在多大範圍內執行合同作戰行動。它在海軍術語中就被稱為綜合作戰半徑。
受到岸基航空兵的制約,在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中國海軍的綜合作戰半徑是200海里。現在中國海軍已經有能力到更遠的海域執行合同作戰任務,也就是說綜合作戰半徑有了一個很大的提升。
第二個問題是,中國海軍要走多遠?這要看一下中國的現實需要。
從最近的一層來說,海軍應該能夠有效維護海上主權和相應的海上權益。就這一層來說,已經對海軍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
中國的海洋國土向東延伸到釣魚島附近,向南一直覆蓋整個南海。廣州離南沙的曾母暗沙距離為2000公里。
這個要求已經不低,但對海軍來說只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連自己的海上島嶼主權、領海和海上經濟區的海上航行都無法保障,顯然是不達標的。
從更深遠的意義上說,海軍要為國家安全提供一個更全面、更有效的保障。
目前最直觀的問題是,中國的能源安全挑戰相當突出。現在中國相當大一部分能源從國外進口,而且大部分都是從海上通道進入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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