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四個項目調整可以歸結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對威脅評估不足。新的武器項目建造出來之後,已經不好用了,因此進行縮減。瀕海戰鬥艦和DDG1000都屬於這種情況。
第二種是補窟窿的項目,弗吉尼亞級核潛艇和遠程打擊轟炸機就屬於這種狀態。這兩個項目最突出的特點就是要求急,都要求2020年前形成戰鬥力。在美國空軍傳統的觀念中,轟炸機是要執行全球任務,要有足夠的載彈量和突防能力,但是美國新的遠程打擊轟炸機卻類似於一個中型轟炸機,執行全球任務是不夠用的,但是放在美國在亞洲的一線和二線基地,基本夠用。
美國這些裝備項目的調整,並不純粹是由於技術原因,而是當初立項的時候判斷出現了重大問題,對對方技術的發展估計不足,等自己的武器出來之後發現已經根本上形勢了。還有就是美國發現以前的項目削減了之後對手的力量卻在發展,用什麼樣新的武器來應對心裡沒底,臨時用應急項目來堵窟窿。
大型裝備項目的發展很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初期的論證。從美國近期的這些重大裝備項目調整來看,顯然是初期論證出現了問題,最核心的就是過去的十年對潛在對手的發展速度估計不足。究竟美國的這些項目調整,對美軍的資源投入影響有多大、堵窟窿式的項目從更長的時間範疇來看會不會打水漂,還需要我們仔細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