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出我國應從4個方面著力深化戰略投送能力建設軍民融合:一、提升戰略投送裝備工業基礎的實力水平。堅持發展軍民兩用技術,以研製大型運輸飛機、大型快速海運船為重點,帶動我軍戰略投送運輸工具的跨越式發展;以預警探測、空中加油機、大型海上補給船等保障裝備為重點,發展戰略投送保障手段等。同時,戰略投送工具建設應堅持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和研製改進並重的原則,重點建設海空戰略投送能力。
二、依托國家交通運輸實力發展軍隊戰略投送能力。充分挖掘民用運輸力量潛力,加大民用運輸工具貫徹國防要求力度,有計劃地改裝一批適合軍事運輸的大型民用飛機、船舶和平板拖車,建立戰略投送後備機隊、船隊、車隊,納入國家戰略後備力量體系,為實施戰略投送奠定基礎。
三、完善戰略投送力量軍地統籌機制建設。軍民融合戰略投送機制建設,重點是要健全組織指揮機制、交通運輸動員機制和投送力量建設機制。按照“三軍一體、軍地一體、集中統一、順暢高效”的原則,成立專門機構,形成軍地運力統一協調、統一使用的運行機制。四、加強軍民融合海外戰略預置建設。應在關係我國長遠發展的國家和地區,使用國外保障基地或在適當地點建設駐泊點和補給點,實現海軍兵力的海外戰略預置。加強戰略前沿島嶼、島礁建設,修建機場或建立大型浮動平台、浮動碼頭和固定式平台,作為飛機起降平台和空海裝備遠程戰略投送物資補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