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於U形線的法律性質不明確,就使得相關聲索國在借助國際司法質疑U形線合法性時,中國的處境非常尷尬。如果我國對菲就南海問題提起的仲裁堅持不應訴的立場,那麼至少應該提前表明立場,澄清U形線的法律性質,以有效地影響海牙國際仲裁法庭的裁決。
我國在澄清U形線的法律性質時,有三項工作必須切實推進:一是要動員國內的測繪力量摸清南海的水下地形地貌。包括所有聲索國主權所屬的海岸、島嶼和島礁的經緯度。二是要加大高水平國際海洋法人才的培養力度。三是要倡導建立南海聲索國機制,該機制成員包括南海的六個聲索國(中、越、菲、文、馬、印尼)。屆時中國可在這一區域性爭端解決機制下把“歷史性權利”轉化為可操作的海洋資源權要求。(作者:祁懷高——復旦大學中國與周邊國家關係研究中心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