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我軍實施的較大規模的體制編制調整改革就有10次,先後有數十個大軍區和兵團級單位被撤銷,近千所軍隊院校、醫院等被裁撤、縮編或改隸,全軍員額從抗美援朝時的627萬人減為目前的230萬人。回顧建國以來我軍歷次體制編制調整改革,大致可以劃分為如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1949年10月至1952年,確立國家軍事領導體制和人民解放軍進行精簡整編。1949年10月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重新組成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重新劃分戰區,將全國劃分為13個軍區;調整了總部和戰區的領導機構;組建了新的軍兵種,改建和新建了軍事院校。到1950年,人民解放軍總人數驟增至近550萬,軍費開支占國家財政支出的41.1%。1950年4月,中央政治局決定對軍隊進行大規模的精簡整編複員的重大戰略決策。中央軍委於5月16日至31日對整編複員工作進行研究、討論和部署。決定軍隊複員150萬人,將全軍的總員額由550萬壓縮到400萬,當年即複員23.9萬餘人。這是我軍建國後的第一次精簡整編。整編方針是:縮減陸軍,尤其是步兵員額,加強空軍、海軍及各特種兵部隊員額。不久,抗美援朝戰爭爆發,精簡整編工作終止。之後,由於戰爭需要軍隊又進行了擴編,到1951年底總兵力達到611萬人,最高時達到627萬人。朝鮮戰場形勢基本穩定後,中共中央決定再次進行精簡整編,毛澤東於1952年1月批准了《軍事整編計劃》。到1952年10月底,共精簡19個軍部、73個師,近200萬人。基本實現了朝鮮戰爭爆發前國家計劃將軍隊員額壓縮到400萬的目標。軍費開支占全國財政總支出比例由1951年的43%下降為32.9%。這是第二次精簡整編,更確切地說是第一次精簡整編任務的繼續。通過這次精簡整編,陸軍初步完成由分散領導向集中統一指揮、從單一步兵體制向諸兵種合成體制的轉變。同時,海軍、空軍和院校建設得到了加強。
第二階段:1954年至1958年底,人民解放軍按照全國軍事系統黨的高級幹部會議確定的精簡整編規劃和貫徹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精神,又進行了第三、四兩次大的精簡整編。其中,第三次精簡整編工作從1954年2月全面開始至1955年底結束,是落實1953年12月7日—1954年1月26日軍事系統黨的高級幹部會議精神對人民解放軍現代化建設總方針總任務的回應。全軍總兵力共精簡了21.2%,總員額減到350萬人。其中陸軍部隊裁減比例最大,特種兵得到加強,極大地推進了人民解放軍合成化建設。軍費開支由1953年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34.2%下降到24.1%。通過整編,全軍基本上做到了人員統一編制、武器統一定型,人民解放軍基本上實現了單一兵種向諸軍兵種合成化的轉變。
第四次精簡整編是對國家大規模經濟建設的回應。整編工作從1956年11月開始,中央軍委擴大會議於1957年1月通過了《關於裁減軍隊數量加強質量的決定》,確定全軍總人數再裁減1/3,要求3年裁減130萬人,壓縮至250萬人左右。到1958年底結束,全軍成建制地集體轉業或移交地方1個軍部、46個師、30餘所醫院和30餘所院校。全軍總員額降至240萬,是新中國成立後人民解放軍人數最少的時期。其中陸軍裁員最多,陸軍編制人數僅相當於新中國成立時的1/3,約占全軍總員額的54.6%。在減少陸軍的同時,加強了海、空軍和各技術兵種的建設。到1958年,調整後的海軍、空軍和陸軍各技術兵種的人數已占全軍總人數的32%。軍費開支占國家總財政支出比例下降到12.2%。這次精簡整編主要裁減了陸軍、公安軍和各級機關黨校及其附屬單位和勤務分隊,人民解放軍合成化程度顯著提高,編制體制實現了一次根本性調整。精簡整編緊緊圍繞著軍隊建設和國家經濟建設關係這一主題展開,是對黨探索社會主義道路進行大規模經濟建設主題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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