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沿用2006年標準
據記者了解,目前實行的軍人體型評價標準是在2006年11月頒布的,全軍和武警部隊按照這一標準組織實施,衡量體型是否合格的指標是根據年齡和性別,用身高分別減少不同的數值來計算體重,從而確定體型是否達到標準。
該標準規定了60歲以下軍人的體型標準。知道了年齡、身高(厘米),就可以算出標準體重的範圍(千克)。
男(女)軍人的體型標準具體公式為,29歲以下:體重=[身高-105(108)]±10%;30-34歲:體重=[身高-100(105)]±10%;35-39歲:體重=[身高-100(105)]±12%;40-44歲:體重=[身高-100(105)]±15%;45-49歲:體重=[身高-100(105)]±17%;50-60歲:體重=[身高-100(105)]±20%。按此計算,29歲以下身高1米7的男兵,其體重上限為75公斤,下限為55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