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7日電/橫濱地方法院7日就在東京小笠原諸島·嫁島附近日本領海內非法捕撈珊瑚案作出判決,判處被控違反《外國人漁業規制法》(在日本領海內作業)的中國籍船長林本章(43歲)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期4年執行,並處罰金4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1萬元)。檢方求刑1年零6個月,處罰金400萬日元)。
共同社報道,該案法官根本涉就判決理由稱,“這是一起把漁船改造成珊瑚捕撈專用船、召集船員開展的有計劃犯罪。被告用無線電從其他漁船聽取巡邏船情況以逃脫查處,確實是蓄意捕撈珊瑚的惡劣行為”。
在疑似偷捕紅珊瑚的中國漁船去年激增這一點上,法官根本涉稱,“給小笠原周邊海域的漁業和環境造成了嚴重阻礙”,但也指出“沒有跡象顯示被告曾向其他偷捕漁船發出指令,不過是跟著其他船而已。被告的責任十分有限。”
判決書顯示,被告去年11月21日凌晨在距嫁島約15公里的近海捕撈珊瑚。去年9月以後,疑似偷捕紅珊瑚的中國漁船激增,海上安保廳去年11月21日凌晨起增派巡邏船集中查處,將被告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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