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提高防禦作戰能力具有威懾作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預備役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隨時准備參軍參戰,保衛祖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也規定,預備役軍官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以及軍隊的有關規章、制度,參加軍事訓練和軍事勤務活動,接受政治教育,增強組織指揮能力和專業技能,隨時准備應召服現役。
張軍社表示,此次演習是針對預備役人員的例行演習,跟目前的國際局勢沒有直接聯系。即使我國發生了小型的武裝衝突,預備役人員也不需要參與戰鬥。“當然,中國海軍提高海上防禦作戰能力,這對潛在的對手的威懾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