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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在釣魚島附近海域行駛的中國漁船。 |
中評社北京6月21日電/外媒稱,中國媒體報道說,中國政府通過了新的規定,要求民用造船廠保證他們的船只在發生衝突時可作軍用。對此中國軍事專家表示“船廠在民用船只上預留一些軍事應用平台以便在戰時供海軍使用,這是常見的做法。”
據參考消息網引述法新社6月18日報道,中國媒體報道說,規定要求包括集裝箱船在內的五種船只進行改造以“滿足國家國防需求。”
報道稱,這一規定將使中國民用船只相當可觀的潛力轉化為軍事力量。
截止到去年底,中國共有大約17.2萬艘民用船只,這意味著此次的新規將大大增強中國海軍的實力。
報道稱,中國政府將為改造計劃買單。
近幾年來中國迅速地擴展了海軍實力,2012年有了第一艘航母,潛艇和海面艦艇數量也在增加。
報道稱,在軍費增加的同時,中國也在東海和南海提出強硬的領土主張,為此也與幾個亞洲鄰國產生了海上糾紛。
“海戰常常需要調動和部署大量船只。”報紙援引軍事研究員曹衛東的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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