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為高超音速飛機研究需要跨越多項技術門檻,進行多次驗證,研制成功需要相當長的周期。相關媒體的報道其實并不准確,有很多細節值得商榷,可能會給軍事愛好者潑一盆冷水。”張文昌判斷說。
首先,即使我國已經開始了高超音速飛機技術研究,但起步和美國相比還是較晚。從報道看,這次試飛的是從跑道上自由起降的飛機。美國自20世紀50年代開始研究吸氣式高超音速技術,雖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但到目前還沒有研制出可在跑道上自由起降的吸氣式高超音速飛機。
其次,在發展高超音速飛機的路上,我國還有許多基礎性技術需要突破,如高性能噴氣發動機技術。因為如果像有些專家猜測的那樣,我國這次試飛的飛機采用了“串聯式渦輪衝壓組合發動機”,擁有高性能噴氣發動機技術將是前提。
第三,飛機移交試飛中心試飛前,一般都要在工廠進行首飛和較長時間的試飛,而這次報道中所說的飛機已是移交到試飛中心的飛機,說明該機此前已經進行過若幹次試飛。如果是高超音速飛機,取得這樣重大的技術突破,卻長時間沒有任何消息,在今天的網絡時代,似乎有些不可思議。
最後,從報道中所提到的試飛中心投入的技術力量來看,也不符合高超音速飛機試飛情況。如果說,這次試飛,以某型飛機為載機,驗證了我國預研的某項高超音飛機技術,還有些可信。當然,即使如此,也是非常可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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